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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39
    违法行为类型 内蒙古林聪商贸有限公司等77户企业自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行为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6
    决定机关 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 丁文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