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75****061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深国仲裁3475号 |
案号 | (2020)粤03执213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综上,仲裁庭对本案作出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货款人民币1,627,411.04元并支付利息损失73,233.49元(以1,627,411.04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按照按年利率6%计算)。 (二)本案仲裁费用人民币47,056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17,056元,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30,000元。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47,056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30,000元。 (三)本案仲裁员开支人民币8,000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3,000元,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5,000元。申请人预交人民币4,000元,被申请人预交人民币0元,仲裁院代被申请人垫付人民币4,000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000元、向仲裁院支付人民币4,000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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