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西卫公罚[2019]14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欢庭青迩酒店有限公司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5月20日起至2019年6月17日期间,未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在杭州市西湖区兰家湾17号从事住宿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本机关决定作出1、警告;2、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01 |
决定机关 | 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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