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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铜工商罚字[2018]3407621201801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1
    决定机关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丁胜高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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