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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民烟处[2020]第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2、处以违法经营货值520元30%的罚款计15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4
    决定机关 民勤县烟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