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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贵州兴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况兴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59075787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白民商初字第60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6)黔0113执5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阳市百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1-08
    发布日期 2016-06-0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贵州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贵州兴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贵阳市白云区永发建材租赁站租金人民币348979.79元,在2015年8月28日至2016年5月28日期间分十期支付,前久期支付人民币30000元,每月28日前支付,第一期在2015年8月28日支付,第十期支付人民币78979.79元; 二、剩余材料钢管50.6322吨、扣件6160套、顶托326根,被告贵州兴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15年8月15日前返还完毕,若为返还,则支付赔偿款人民币240621.58元; 三、被告贵州兴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16年1月31日前支付原告贵阳市白云区永发建材租赁站补偿款人民币30000元; 四、被告贵州兴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如约履行上述任何一项约定,则须支付原告贵阳市白云区永发建材租赁站违约金人民币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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