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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哈市环罚〔202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7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7
    决定机关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