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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锡(消)行罚决字〔2020〕01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11月21日,我队消防监督员对无锡汇坚国际五金机电城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单位堵塞了消防车通道;室内消火栓无水等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控室无人值班;部分经营区域采用可燃材料装修;部分商户存在电器线路私拉乱接现象。责令改正,到期复查发现除了消防车通道,其余都未整改,复查意见不合格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1
    决定机关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