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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兰市监药〔201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业整顿7日。2、并处以壹万贰千(12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30
    决定机关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