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粤惠城执A罚字〔202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5月14日,当事人于惠城区火车北站地区JBD46-01-01地块工地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面积约5000m3。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9
    决定机关 惠州市惠城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