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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银监罚〔201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向提供虚假变造资料的借款人发放借户贷款;发放大额个人经营性贷款不审慎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3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3-10-28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朱文达(原任) 傅金荣(现任)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