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疆昊汉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段文杨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5524351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宜周商初字第0084号
    案号 (2015)宜执字第0086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兴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宜兴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1-29
    发布日期 2016-09-2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昊汉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协昌公司款1636400元并承担该款自2014年5月1日起至判决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