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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城区城执行决〔2020〕2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清远鑫瑞房地产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砍伐城市树木及破坏绿化规划用地植被。经查,其中挖掘城市道路面积约170.8平方米(长约61米、宽约2.8米);砍伐城市树木合共数量为:秋枫9株,胸径:16-18cm;琴叶榕12株、胸径4-6cm;红车8株、高度*冠幅 100*60cm;紫薇7株、高度*冠幅 150*80cm;灰荆6株、高度*冠幅 80*80cm;夹竹桃6株、高度*冠幅200*150cm。破坏绿化规划用地植被170.8平方米。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人民币179723.38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7
    决定机关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