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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城区城执行决〔2020〕1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7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清远市清城区学文路保利天汇五期三标时,发现当事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经查,涉案建筑垃圾为12立方米。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人民币25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8
    决定机关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