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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张城法罚决字第20150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江苏恒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罚款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5
    决定机关 张家港市城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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