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石处〔2020〕130133200002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小于其标注净含量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9800万元,责令限期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9
    决定机关 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赵军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