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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1120180003
    违法行为类型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对平时利用公用民防工程以外的其他民防工程不履行使用备案手续或者变更备案手续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2
    决定机关 上海市黄浦区民防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曹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