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常交道罚字[2021]0107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维护运输车辆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05月18日09时00分,当事人常州金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因道路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维护运输车辆被我执法人员查获,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23 |
决定机关 |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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