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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常交道罚字[2021]007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取得相应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5月11日09时00分,当事人常州金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驾驶黄在常州天宁大队四中队因取得相应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不符合许可条件继续经营被我执法人员查获,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5
    决定机关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