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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市质龙食药监食罚字[2018]1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28
    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局
    法定代表人 杨松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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