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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江津工商处字(2016)5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二、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8-16
    决定机关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津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