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一)发生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未报告(二)制卡数据违规明文留存(三)生产网络、分行无线互联网络保护不当(四)数据安全管理较粗放,存在数据泄露风险(五)网络信息系统存在较多漏洞(六)互联网门户网站泄露敏感信息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42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19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周慕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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