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沁县市监处字[2020]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通报批评#罚款7.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8
    决定机关 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郭爱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