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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环行罚〔201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废水超标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叁佰肆拾伍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10
    决定机关 南昌市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邹道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