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榕台市监上罚字〔2021〕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上发布驼能牌儿童驼乳粉产品广告在其广告使用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中未表明出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09
    决定机关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