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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垫卫职罚﹝202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四)项的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1
    决定机关 垫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廖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