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石乳茶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10019****93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324民初2105号 |
案号 | (2021)黔2324执44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晴隆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晴隆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贵州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广西石乳茶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内清偿原告晴隆县茶业公司货款 240000 元及违约金(以 240000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8 月 31 日起按月利率 2%计算至款项支付完毕止)和律师代理费 12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2522 元,保全费 1780 元、保全保险费 600元,由被告广西石乳茶业有限公司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