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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埇应急罚〔2020〕07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安徽车桥有限公司8名电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8
    决定机关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