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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运政罚〔2021〕00246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5月1日14时0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广发驾校检查时,发现临牌为浙D17690无牌照车辆在场地内带学员进行教学,车上教练员为夏宇峰,学员张洪康,经询问核实,临牌为浙D17690无牌照车辆为教练夏宇峰私人车辆,非教练车辆,车上有两台计时终端,为广发驾校浙D5783学和浙D9486学的计时终端,当时计时终端上计时学员为陈建雄和田丽敏,教练员分别为郑君、阮丽芳。绍兴市广发机动车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四)项,其行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利用非教练车辆从事驾驶培训经营。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0
    决定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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