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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周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用流动资金贷款承接本行不能到期兑付的理财产品,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22
    决定机关 周口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刘宜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