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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临统罚【2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省临海医药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
    行政处罚内容 浙江省临海医药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本局责令你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8
    决定机关 台州市临海市统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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