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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开)应急罚[2020]ZF9-0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该公司一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编制,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第七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1
    决定机关 天津市南开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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