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潞食药监餐罚【201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经营者未保持日常监督记录表至下次日常检查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27
    决定机关 潞城市食药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