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绍越市监罚字〔2020〕24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16.5元;2、没收不合格年糕360袋;3、罚款500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10 |
| 决定机关 |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阮新华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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