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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黄)安监罚当〔2019〕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东莞市翔和光电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9
    决定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