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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静环罚字[202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0
    决定机关 忻州市静乐县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