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昔应急罚字【2019】第(06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第二部分第四条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0
    决定机关 昔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