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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铜)市监(食)罚决〔2017〕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元; 2、罚款人民币2940元; 共计罚没款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14
    决定机关 铜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帅学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