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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市监罚决字【2019】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6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和null,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0
    决定机关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钦永才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