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慧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吴严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079543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0404民初1211号 |
案号 | (2016)粤0404执185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6-10-13 |
发布日期 | 2017-09-25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东慧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前向原告盐城市维民布业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款项人民币63,84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63,84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八折计算,自2014年1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原告盐城市维民布业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案诉讼费757元,由原告盐城市维民布业有限公司负担378.5元,由被告广东慧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78.5元。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