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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庄农(肥料) 罚[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合计0.08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13
    决定机关 庄河市农村经济发展局
    法定代表人 刘国元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