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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越应急罚字[2021]第20000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处以2.9万元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7
    决定机关 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柴恩海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