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龙公()行罚决字[2019]5097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办的网站(hcfa.cn)未制定网站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无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于2019年11月1日被龙游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查获,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以上事实有:王项彬的陈述和申辩、书证、网站安全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游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龙游县公安局2019年11月1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01 |
决定机关 | 浙江省龙游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王项彬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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