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自贸市监案处字〔2017〕第41020161218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自2016年8月15日起,当事人在天猫网店“纽仕兰旗舰店”发布产品广告,并在介绍产品卖点的标题下和图片上标有“高蛋白”、“3.5g高蛋白”等宣传用语。根据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鉴定数据和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纽仕兰早餐牛奶的销售网页上宣称“高蛋白”、“3.5g高蛋白”与事实并不相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2-15 |
决定机关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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