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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盘辽公(消)行罚决字[2017]00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消防法》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28
    决定机关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公安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