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总处字﹝2019﹞32201913003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0.9120万元,罚款2.2800万元,责令停止经营化妆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08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陈征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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