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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清银监罚〔201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收费服务质价不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七万四千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4-10-27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清远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伍演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