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得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德荣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0418922-3
    执行依据文号 (2005)阜民一初字第65号
    案号 (2006)阜执字第0006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06-05-31
    发布日期 2016-12-15
    已履行 全部未履行
    未履行 -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天津得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天津得隆有色金属工贸公司偿还顾洪俊人民币550000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