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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阜城管罚字【2020】第104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30
    决定机关 阜阳市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张振兴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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