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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虎)应急罚〔202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在高新区浒墅关镇宝安路196号苏州市耀德运输机械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5万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3
    决定机关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